3月26日,茅台集团党委召开2019年第七次党委会,研讨和审议了《茅台研究院筹建工作方案》《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筹建方案》《关于严禁公司员工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规定》《茅台集团发展党员工作三年规划》等重大事项。
其中,茅台在集团层面筹建营销公司的讨论方案,作为茅台在营销机制体制改革上的“大动作”,无疑成为行业关注的热门焦点。
而且,本次大会茅台集团高层全体参会: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保芳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王焱,党委委员李静仁、张德芹、杨建军、卓玛才让、刘汉林、杨代永出席会议,集团领导王莉,股份公司领导张家齐、何英姿列席会议。
2018年茅台集团共实现营业收入859亿元,净利润396亿元,力争2019年顺利实现千亿目标。如今来看,茅台计划筹建集团营销公司,更是涉及茅台酒销售、市场管理、营销体制转型的“一盘大棋”。
事实上,早在2018年经销商联谊会上,茅台集团高层就对2019的战略规划“明确定调”:继续坚持“能快则快,不留余地,不留退路”的基本思路,“跳起来摘桃子”。
尤其在市场工作层面,2019年茅台要以稳定的市场关系、稳定的价格水平、稳定的经销队伍、稳定的消费群体,唱响文化与服务两大主题,抓住品质与品牌两大要害,着力稳增长、促效益,推动茅台行稳致远。
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茅台在集团层面筹建营销公司的战略出发点。同时,集团营销公司的成立,也体现出茅台更大的战略考量。具体分析来看:
第一,茅台在稳定存量的基础上,或将通过集团营销公司做足增量效益。
2019年茅台酒3.1万吨左右的投放总量,1.7万吨左右的经销合同量“不增不减”。2019年真正成为茅台进一步理顺和完善营销体制的“破局之年”,筹建中的集团营销公司或将成为关键突破点。
更为重要的是,茅台要实现增量的合理调控,势必要积极拓展新的渠道。其中的重点之一,便是扩大直销渠道,推进营销扁平化。包括扩大各省直销、与大型商超合作、与知名电商合作、投向国内重点城市机场、高铁站的经销点。
在交流中,有业内人士表示,茅台在集团层面筹建营销公司,可谓信号强烈、意义重大。一方面是,茅台加大增量部分的自营比重;另一方面,茅台在强化经销商管理、取消违规商家经销资格的过程中,调控出来的计划量获得稳定的销售渠道。
有消息称,未来或将有超过5000吨的茅台酒进入集团营销公司(准确信息仅以官方为准)。
这些重点工作的开展,无疑需要新的组织单元负责推进实施。同时,借助新的营销体系,进一步抓好文化建设与服务提升。
第二,基于消费需要和市场管理的角度出发,茅台势必要管住、管好市场价格。
确实,茅台酒的市场价格问题,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对此,茅台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消费者认同的角度,来管住、管好价格。
因此,茅台尽管稀缺,但价格绝不能成为“脱缰的野马”,集团营销公司将成为确保价格稳定的又一道“安全缰绳”。
从市场的需求端来看,茅台在全力把握好市场平衡。为此,茅台将坚持“就近服务”思路,因地施策实行差异化投放,做好区域平衡。
具体来看,包括对贵州市场的适当倾斜,加大遵义、仁怀、茅台公司本部直销等方面。再有,按照时间的不同,实施非均衡安排。
第三,集团营销公司的筹建,正是茅台稳步推进营销体制转型升级的有力举措。
结合最新分工安排来看,茅台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建军,负责集团公司销售工作,联系和指导销售公司党委工作;茅台酒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何英姿,代管股份公司销售工作。
事实上,茅台将坚持“渠道畅通、管控有力、扁平化”,进一步理顺和完善营销体制。按照“存量优化控制,增量重在自营,综合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流程,逐步建立现代化营销体系。
如今来看,茅台集团筹建营销公司,恰恰是最好的实际行动,同时也有助于茅台正确处理好国家、消费者、经销商、股东和企业“五方关系”,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茅台集团营销公司成立后,将具体销售哪些品牌?茅台酒以什么价格购入?新的公司营收,尤其是利润,是否计入茅台酒股份公司(上市公司)……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公司成立、实质运营后体现。后续更多核心信息,静待茅台官方的下一步行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