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贵州茅台发布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相关说明,内容直指前天关于茅台财报造假、隐瞒利润的不实报道,声明如下:
横着来看,声明主要针对利润、消费税、财务公司、股东利益和股权激励这5个点加以说(pi)明(yao),核心要点如下:
一、关于利润问题。自 2012 年白酒行业深度调整以来,公司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努力实现市场转型、消费转型,使茅台酒、系列酒消费群体不断扩大,到2016年供不应求开始出现。2016 年,经销商从打款到提货需要两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公司坚持“崇本守道、坚守工艺、贮足陈酿、不卖新酒”的质量观,三季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基酒不足,经销商按计划打款,造成公司三季度预收账款大幅增加。四季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基酒供应充足,供销基本平衡,四季度预收账款基本与三季度持平。因此三、四季度预收账款符合茅台生产工艺特质。因茅台酒产能限制,公司库存产成品主要是系列酒及准备 2017 年1 月上市的鸡年生肖酒。
二、关于消费税问题。2015 年12 月,贵州省国税局下发了《关于核定部分白酒产品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黔国税函【2015】387 号),导致公司消费税税基提高,消费税增幅较大。
三、关于财务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同时,公司还能获得财务公司经营收益。
四、关于股东利益。公司一直致力于为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从未侵占股东利益。自上市以来,每年通过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分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截止201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已累计超过351亿元,约占上市以来累计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总额的 40%。按照《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约 85.26 亿元,占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1%。
五、关于股权激励。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鉴于省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未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目前尚未启动股权激励有关工作。因此相关报道所称的茅台截留利润是为股权激励的情况是不存在的。
财经圈的声音
除了茅台的官方发声之外,证券界的“大拿”招商证券食品饮料行业首席分析师董广阳同样认为:隐瞒收入的说法还是言过其实了。他认为:与年报相比,茅台的真实销售收入会更多,但是“隐瞒收入”的说法还是言过其实了:
如果按照发货来计算利润,我觉得真实的利润比报表上要好一点,但是它确实有自己的生产销售节奏。比如母公司生产出来以后卖给了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可能把货提前发给经销商了,但是发票来不及开,往后挪了一点,所以收入就不能确认。这有可能是因为销售情况太好的原因。这样就导致报表上的数字会低一点。
关于茅台利润造假目的是为了下一年的股权激励这种说法,董广阳也并不认可:
当时茅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时候,确实承诺过,在2017年底之前要做股权激励,但是是不是一定会做,这个也不好说。而且说句实话,高管愿不愿意接受400块钱的股票价格也是个疑问。就算他为了股权激励压低了业绩,但是股票价格一直在涨啊。所以说压低业绩做股权激励没有很大的可能性。
结语:这些年总有不明真相的流言指向白酒行业,客观来说,贵州茅台是目前白酒产业的绝对的权威代表与名片。近些年,茅台也在积极践行诚信经营,做有良心、负责任的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承担行业道义,例如本次坚持现金分红,不做“铁公鸡”这种回报股东、回报社会的行为。因此我们更主张积极的正能量地舆论监督,因为背后的目的不仅仅是关心和爱护茅台这个民族品牌,更是为了守护与捍卫白酒整个产业的光荣与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