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广生:《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行业洞察
近年来,随着陈年酒热度不断提升,行业内对于陈年酒的定义及界定标准较为杂乱,“老酒”、“陈年老酒”、“坛贮年份酒”和“真实年份酒”等名称众说纷纭,“3年及以上”、“10年及以上”、“以出厂年份界定”、“以不同年份基酒勾兑平均”等标准尚未统一,在企业宣传推广、经销商产品推介、消费者心智培育和行业规范化管理方面增添较多阻碍。在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注等环节要求不一,为陈年酒鉴定及陈年酒市场销售增添较大困惑。
2019年1月20日,中国酒业协会发布了《白酒年份酒》团体标准,自2019年3月10日起实施,标志着中国白酒行业有了唯一可依据的年份酒标准。
2024年2月,中国酒业协会名酒收藏专业委员会因行业需要提出《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中国酒业协会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协商标准主要框架、适用范围和技术内容。
根据《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19修订版)》,由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批准,中国酒业协会名酒收藏专业委员会牵头,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定的《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在2025年2月27日由中酒协名酒收藏专业委员会函告公示,这将成为2019年3月《白酒年份酒》团体标准实施后的又一重要行业规范。
从首份《白酒年份酒》团体标准发布,到《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成稿公示,历经五年的产业动变和市场洗礼。《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对于年份酒市场具有哪些价值和意义?徐广生认为:《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的实施,将在进一步推动中国年份酒的体系建设和健康发展方面实现新突破、开启新征程和充满新期待,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权威性高
中国酒业协会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提出团体标准提案,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批准立项,由中国酒业协会名酒收藏专业委员会牵头,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主要起草单位,负责起草编制《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根据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中国标准分类号X61(ICS分类号67.160.10)。
从编写团队行业规模和阵容实力上看,由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及行业专家联合组成。《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文本内容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大名酒企业,与众多年份酒同行联合组稿。江南大学、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专家学者也参与其中。《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从规范、系统、普遍和适用性原则入手,包含术语、质量、包装、储运等要求,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指导性,使《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本身更具有行业权威性和市场公信力。
二、覆盖面广
一是香型和品类覆盖面。《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所覆盖浓香型白酒、清香型白酒、米香型白酒、酱香型白酒、凤香型白酒、浓酱兼香型白酒、芝麻香型白酒、馥郁香型白酒、老白干香型白酒、豉香型白酒、特香型白酒和董香型白酒等十二大白酒香型。另外还引用了黄酒、露酒等相关标准。保障了各酒种在年份酒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法可依”。
二是生产流通链覆盖面。从涉及具体环节上,白酒、黄酒和露酒生产要求上要对应各自国家标准。贮存条件对温度和湿度进行规范:温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保持较高的稳定性,避免温度急剧变化对酒体及包材造成损害。湿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避免酒标发霉或干燥脱落,若有木塞时保持木塞湿润,防止空气进入,保证瓶盖(塞)的密封效果。避免与潮湿地/墙面直接接触;品项是年份酒销售的关键环节,《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要求:瓶盖(塞)应完整无缺,与瓶身紧密配合,无松动或损坏现象。瓶盖保证不会出现慢性挥发的现象,瓶身保证不会出现慢性渗漏的现象。瓶子自身所带标签或包装,应完整、清晰、无脱落,尽量保证无磨损,或轻微磨损。
《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从品类到成品酒流通过程中涉及的市场化的关键点进行了标准注疏,使条款更加具象、更据可操作参照性。
三、适用性强
当前市场对“年份酒”的标注缺乏统一标准,尤其是瓶储年份的定义模糊,易导致企业宣传与消费者认知存在偏差。例如,部分企业以原酒年份替代瓶储年份标注,混淆了“酿造年份”与“瓶储时长”的概念。
中国酒业几千年的发展,在储存容器上经历了陶器、青铜器、瓷器和玻璃制品等演变,形成当下以工业化瓶装为主流的容器形态。以“瓶储”为形态的年份酒标准具有更加普遍的适用性。
《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对瓶储年份酒进行了严谨的定义阐述:“瓶储年份酒是由具备合法酒类生产资质的企业,按照规定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制成,灌装到最终销售所用瓶中,自生产日期后经规范瓶储一定年份且保存完好的酒类产品”。(注:未满周期年的,按上一年取整计算)
“瓶储年份酒”强调灌装后的瓶内贮存,“坛贮年份酒”则为原酒在陶坛中的贮存。制定《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旨在明确界定“瓶储”这一关键环节,统一行业技术语言,避免市场乱象。
《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描述与当前市场上自我标榜的所谓的“老酒”产品进行了清晰的概念阻隔,更加便于消费者理解和识别。
在《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过程中,龙头企业的技术实践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作为中国瓶储年份酒的开拓者,泸州老窖在行业内首次提出“瓶储年份酒”概念,以年份化定价重塑中国白酒老酒市场价值。
自2016年起泸州老窖已经开始着手年份酒战略布局,从产品体系到价值策略,再营销传播到市场落地,大战略、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年份酒体系建设。泸州老窖的年份酒定价模型,是目前国内白酒板块最具代表性的年份酒市场定价机制之一。
2024年3月23日,中国酒业首份《瓶储年份酒收藏价值指数》在泸州老窖对外发布,泸州老窖以一家企业之力,为中国年份酒规范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积极的探索,充分彰显出泸州老窖在年份酒领域的工作成果和年份酒战略的行业自信。
行业信息显示,2021年10月,“2021阿里拍卖全球老酒节”拍卖之夜上,一瓶年份为上世纪50年代的泸州老窖大曲(500ml)拍出了118万元人民币高价。在此之前,由上海嘉禾拍卖有限公司组织的泸州老窖陈年老酒专场拍卖会上,一批生产于1963年的泸州老窖年份老酒创纪录地拍出最高价1100万元人民币,刷新当时白酒拍卖单一标的物成交价。
考虑到不同地域、不同规模企业的生产条件,《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设计兼顾了普遍适用性和特殊场景下的灵活性,力求覆盖广泛的应用范围。
此次《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由泸州老窖作为主要编写单位,更具现实适用性和信服力。
四、协同性好
2019年正式颁布实施《T/CBJ2101-2019白酒年份酒》,2021年颁布实施《TCBJ 9102-2021露酒年份酒(白酒酒基)》。基于年份酒标准,制定了《年份酒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建立溯源系统。同时中国酒业协会成功注册了年份酒证明商标。使年份酒的生产和流通有标可依、有法可测、有据可查、有源可溯、有理可表。
如果说,《白酒年份酒》和《露酒年份酒(白酒酒基)》主要是对白酒年份酒和露酒年份酒全产业链实施行业监管,那么,《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则更侧重于年份酒流通环节的实用性标准规范。
《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无缝隙衔接《白酒年份酒》和《露酒年份酒(白酒酒基)》标准,更好地协同了年份酒标准体系的系统性。
五、影响力大
品味和收藏陈年酒已经成为酒类消费的新趋势,为白酒行业的发展注入新动能。
中国酒业协会发布的调研数据指出,在2013—2018年里,老酒价格年度平均涨幅32.86%,年度最高涨幅50.23%,年度最低涨幅22.04%。2018年老酒市场指数增长到4080,5年增长了4倍。2019年陈年白酒市场销售额超过628亿元/人民币,2020年陈年白酒市场销售超过802亿元/人民币,2020-2022年增速放缓,2023年增速回升,市场规模近1300亿元/人民币,预计未来5年将突破1500亿元/人民币,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增量市场。
从《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出台影响来看,企业端口上,《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年份酒生产流通销售机制,有利于促进形成中国年份酒产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行业生态与“和而不同”的竞争格局;渠道层而言,使年份酒产品在线上、线下渠道的推介有章可循,促进了行业规范化;消费者面上,《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的实施降低了消费者教育、识别成本,为消费者购买选择带来透明度和参考依据,也为加快推动年份酒市场繁荣带来新气象。
有专业人士指出:“年份酒已经成为消费者心目中高品质产品的代名词,年份酒团体标准的贯彻实施是未来中国白酒品质表达的重要体现,也是几千年以来中国白酒提质升级、走向国际的一个里程碑”。
此次《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的编写成稿,是现行的《白酒年份酒》、和《露酒年份酒(白酒酒基)》等行业标准的有机补充,与之形成基础的中国年份酒标准系统框架,将进一步推动完善中国年份酒行业标准规范体系。《瓶储年份酒》团体标准对于中国名优白酒企业年份酒战略制定、经销商推介、消费者购买、年份酒爱好者收藏及年份酒认定、鉴定等方面提供了标准和依据,将在中国年份酒产业高速高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